带礼物回来次数多了,王满银也有了经验。
等吃过了饭,王满银才把买回来的漫画书,小吃,军棋,跳棋,都给拿了出来。
还买了一个篮球给孩子们玩,罐子村小学还是有篮球场的。
最后王满银装着衣服的大包拿了过来。
“兰花,来看衣服,喜欢哪件就拿哪件”
王满银买回来的基本都是成年人的衣服,相比于男人,女人的钱明显更好赚,所以大半都是女装。
“哎呦,满银你怎么买回来这么多衣服,这我穿到什么时候才能穿的完”
兰花跟了王满银这么多年,也没有受到什么王满银的熏陶,一点商业头脑都没有,这都能误会。
孙家几个孩子的,思想开放程度,还真是跟读书多少成正比。
“你放心,选你喜欢的衣服穿就行,没有说让你都穿完,这些衣服我是准备到石圪节和米家镇集市上面卖的。”
“满银,你又要去石圪节投机倒把,你忘了前几年了吗”
怪不得没有什么人,敢倒买倒卖,大多数人还是和兰花一样的思想。
村里做小生意的,也就是卖点小吃,自家农产品,卖点自家编的簸萁,竹篓。
就算石圪节逢集的时候,可以把整个街道都排满,不过石圪节街道本来就不长,想想石圪节这么多的人家,加上其他地方过来的流动摊贩,就算是把石圪节挤满,做生意的村民比例也不高。
“兰花,报纸都白看了吗现在做生意不算投机倒把,要不然在石圪节,哪能看到那么多做生意的人。卖衣服一点事没有,你就放心吧。”
“真没事”
王满银解释过之后,兰花还是一脸的怀疑。
“真没有事,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去石圪节卖衣服去”
“我不去,你出去了,我还要在家里做家务,带孩子了。”
王满银叫兰花一块去,也是开玩笑的。兰花还是面皮薄了一点,习惯不了做生意,被围观。
卖点自家产的农产品兰花还可以,打消不了兰花卖衣服是投机倒把的怀疑,兰花可不好意思去卖衣服。
“兰花,就就穿这件吧,我觉得你穿这件最好看。”
兰花自己不选,可能还想着多卖一件衣服,就多赚一件的钱。
王满银直接给兰花选了一件素色的衬衣,兰花还是很趁这种衣服的。
“满银,我天天在农村干活,哪里穿的出去这种衣服,要不这次就不选了吧。”
“我就怕你不习惯,都没有给你选裙子,在村里穿不着也留着,等着去石圪节赶集或者去城里的时候穿。”
“那我就留着出门的时候穿。”
“行,你再挑一挑,选一选,这些都是年轻人穿的衣服送给爸妈不合适,但是少安和秀莲能穿,一人给他们挑一身。”
哪有女人不爱美,兰花愿意把衣服留下,王满银就能让兰花以后经常穿着。
衣服方面兰花坳不过王满银,其他人家扯布料,买衣服都是女人的事情。
王满银家正好相反,从结婚之前,第一次送兰花衣服开始,扯布料,买衣服都是王满银做主。
兰花对衣服要求不高,缝缝补补的都能穿,根本舍不得主动的为衣服花钱。
“满银,要送少安和秀莲这种衣服啊”
兰花拿着一件花衬衫,一脸惊讶的看着王满银,意思肯定不是不愿意,抠门,兰花不是那么在乎钱财的人,足够温饱就行。
不过兰花拿着花衬衫,王满银也看懂了兰花的意思。
花衬衫确实不太符合锤王的气质,太不正经,不够郑重,有点轻浮,怎么也是生产队长,虽然包产到户,包产到组之后,队长已经有名无实。
但是让孙少安穿着花衬衫也太不合适。
但是农村,追赶时髦,消费能力最高的都是年轻人。
王满银根本没有进白衬衫的货,白衬衣自家扯点布,自己就做了,王满银怎么卖高价。
卖高价,靠的就是这些衣服款式新颖,颜色鲜亮。
“那少安的就算了,你给秀莲选一件吧。”
兰花给秀莲选了一件,和自己那件款式相似,颜色不同的衬衫,王满银就把装着衣服的大包收了起来。
“唉,满银,少平”
“你弟少平那是人民教师,穿花衬衫给学生上课算什么样子。”
兰花对两个弟弟都是一视同仁,大部分事情上面因为孙少平是文化人,还会跟孙家其他人一样,偏向孙少平一些,兰花一开口,王满银就知道要说怎么。
孙少平二十出头,正年轻,不是不能穿,王满银就是单纯的不想送。
“那好吧,好久没回双水村了,咱们明天就把衣服给秀莲送过去吧。”
两个人是夫妻,朝夕相处,兰花又不笨,当然也能感觉到王满银对孙少平的反感。
不过兰花是拿丈夫当天的,传统女人思想,只要王满银和孙少平没有什么正面冲突,只是一些反感,兰花都会无条件站在王满银这边。
再说也不是王满银单方面的不喜欢孙少平,两个人也是互相看不上眼,不是一个人的原因。
“猫蛋,狗蛋你们早点回去睡觉吧,为了避免你们偷吃,偷玩,吃的玩的都先放这边。”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虽然时间不算晚,王满银还是让两个孩子回去早睡。
小孩子早睡早起才能身体好,现在年龄还小,再大一点也该跟着王满银早期练武了。
把老三哄睡之后,两个人就大战了起来,王满银三战三捷,打的兰花溃不成军。
第二天王满银醒来之后,神清气爽。
早上起来家里的活是多了不少,懒觉也睡不成,到了早上不只是鸡叫,猪牛羊饿了也会都叫唤起来,家里的牲畜喂一圈就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挑水的时候,王满银才察觉村里的青壮少了不少。
过来井边挑水的都是妇女和半大孩子。
“三娃,怎么你来挑水你爸呢”
王满银叫住了一个黑瘦黑瘦,但是眼睛特别亮的半大孩子问道。
“我爸和村里的叔叔大爷们,都跟着支书进城做工去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