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都不动手,王满银只能自己动手,把馒头和筷子塞到两个人的手里。
胡德禄的手艺还不错,这两个菜应该有中级技能的水准了,香喷喷的肉炖白菜和鸡蛋,放着不吃,也太没有道德了,那不是馋隔壁床位的人嘛。
“你吃啊少安,你的饭量有多大,我们几个人谁不知道,妈,你也吃,多吃一点。”
医院里面人不少,争来争去的也不好看,放开之后,三个人很快就把这些吃完。
“行了,少安你回去吧,有妈在这就行,你是生产队长,明天还要给社员们安排工作。”
“妈”
“少安,你回去吧,你姐生孩子,有我和你姐夫两个人就够了。”
“有我你还不放心嘛,兰花生了孩子之后,我负责把妈给送回去。”
还好不是两年前,要不然王满银拍着胸脯也不能让孙少安放心。
王满银负责把孙少安给送出了医院,怪不得两个人来的这么快,少安借了一辆自行车骑过来的。
农民还是大多比较节俭,能回家治病,就不会住院。
病房还有空的床铺,王满银有自带的床铺,刚好可以让兰花妈先休息一下。
等到了十点多兰花才被推入产房,差不多两个小时,生下来一个六斤多重的男孩。
“系统,签到”
“恭喜宿主获得:现金一元,奶粉一罐。”
老三有点坑王满银了,凌晨十二点多出生,都是新的一天了,怪不得昨天王满银没有签到到奶粉,一点准备都没有。
王满银之前的三个孩子出生,都有签到到奶粉,还以为这次不灵了。
虽然也算是忙碌,但是等回到病房之后,有兰花妈和王满银替换,晚上断断续续的也睡了几个小时。
兰花妈有点犯困,王满银一天睡四五个小时就够,精神还不错。
早上三个人都是吃的小米粥,兰花看身材就知道不会缺了孩子的吃食。
不过奶粉和麦乳精也不会浪费,婴儿饿的太频繁,兰花休息的时候,有奶粉也能免得被打扰休息。
兰花生产的顺利,也没有再在医院待下去的必要,等着临近中午,外面开始变的暖和,王满银就带着兰花和孩子,和兰花妈一起回罐子村。
到了家里安顿好之后,就找了红布条挂在了门口。
陕北这边的风俗就是,有产妇的人家门口要挂红布条或荆棘束,外人不能随便入内。
即便是亲戚好友来探望,也要在大门外点一小堆柴火,人须跨火而入,避免外人身带的邪气污秽会侵害虚弱的婴儿或产妇。
好一些的风俗都有一定的道理在里面,产妇和婴儿,抵抗力比较弱,减少探望,就能减少病菌和细菌。
还有产妇坐月子期间不得进厨房、不上井台、不能进入别人家门,也不能回娘家等。
就一孔窑洞,不进厨房在王满银家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做饭还是可以做到的。
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中午,王满银就做了三碗面条。
“妈,这会儿孩子也睡了,要想醒得要一会儿,我把你送回去吧,去了也好把猫蛋和狗蛋接回来。”吃过饭之后,王满银说道。
“兰花坐月子,你一个人伺候行吗”
“行,没问题,我最近都不出工了,就在家伺候月子。”
不行也要行,孙家缺少不了兰花妈,只有王满银伺候月子最合适,王满银也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摸鱼。
陕北婴儿出生后女婿须先到丈母娘家报喜,生男说“大喜”,生女说“小喜”。
丈母娘家要把为产妇和婴儿准备的吃食、衣物交女婿带回,有的老人还当即随女婿去探望女儿和外孙。
虽然兰花妈就陪在医院,王满银该报喜还是要报喜,怎么都要去一趟孙家的。
来到孙家,午饭时间,孙家的人还是挺全的,孙玉厚老汉年龄大了,就没有去基建工地。
秀莲因为怀孕,只能在村里做一些相对轻松的活,少安也就跟着留在了村里。
这次双水村一队,去基建工地是副队长田副高带队过去的。
至于孙少平,当上了教师,自然不会离开家里,也不知多嫌弃农村人的身份,在村里也非要穿着一身制服,看着比村干部还夸张。
王满银报了喜之后,接上了猫蛋,狗蛋,没有在孙家多待,只有兰花和老三在家,要尽快的回去,有必要说一些,孙家这么困难,还是给小外孙准备了一套衣服。
孙家要出工的出工,上学的上学,另约的时间再来看孩子。
就算陕北缺雨,但是很快就要开春,还是经过会下蒙蒙小雨的。
看天吃饭,不下雨,庄稼都种不下去。
越好哪天天气不好,不出山劳动再来看兰花和孩子。
“爸,我叫猫蛋,弟弟叫狗蛋,小弟叫什么啊”回到家看到襁褓之中的老三,猫蛋就开始问道。
“你爸我早想好了,叫蛋蛋。”
“爸,小弟长的好丑。”
孩子可真不会说谎,净说大实话。
“孩子小时候,长的都是这样,等过一段时间张开就漂亮了,你问你姐,你小时候也是这样。”
王满银在生产队请过假之后,就一心的在家里伺候兰花做月子了。
事情当然是不少,让王满银无比怀念尿不湿。
其他的到都还好,兰花恢复的挺快,这么点的孩子不缺吃的,没拉没撒也不会闹。
不出去的时候,王满银就在家里翻买回来的书籍。
不只是王满银一个人看书,兰花和猫蛋,狗蛋看小人书,也看的挺入迷。
兰花常用字大部分都认识了,现在王满银已经开始在大队部拿回来一些过期的报纸,让兰花开始读报纸,了解外面的世界了。
加上罐子村现在可以听到广播,待在家里也不算是无聊。
王满银每天还是都会出去的,通常离开家里的时间都不太长,
“满银,基建工地再有两天就要结束了,兰花现在坐月子,你们家窑洞还要现在修吗”
“修啊,不耽误,满仓哥,多帮我找几个人,争取一天给修好。”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