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少见的把孙玉厚和王满银剩在了院里。
不过孙玉厚像中国大部分的老父亲一样,不擅言辞,和自己两个儿子说话都不多,对王满银这个从开始就看不上的女婿更没有什么可聊的。
不过两个人在一块沉默习惯了,各忙各的,气氛不会尴尬。
加上少安是生产队长,人缘算是不错,少安要结婚,来孙家串门,想要帮忙的人不少,时不时的需要接待一下。
孙玉厚接待年龄大一点的,王满银也能把年轻一些的对付过去。
想要客气的王满银就客气一下,真想帮忙的王满银就直接打发人,去双水村生产一队队部直接找少安去。
那边房子还是需要人的,房子起码需要用白灰泥一遍,这也算一个技术工作,怎么看少安几个也不像能做好这件事情的样子。
王满银一家又是在吃饭前回罐子村,如果是富裕的人家,这种情况,在主家吃顿饭当然不是问题。
但是孙家为了少安结婚是借钱又借粮,所有帮忙的人都默契的回自己家吃饭,给孙家减少负担。
“王满银,明天家里杀猪,你过来一起吃饭吧。”
在村里杀猪,按规矩肯定要招待杀猪匠,一顿猪下水小米干饭的,也能算是一顿大餐,少安这能邀请一下,王满银也就知足了,吃就不必了。文網
多吃一碗小米干饭,孙家就要少吃好几顿小米粥了。
“明天我正常出山,就不过来了,让你姐一个人来帮忙就行了。”
后面几天王满银都没有去双水村,兰花每天都要过去,兰花去是真的帮忙,然后给王满银带回来各种消息。
“孙家的肥猪已经杀好,待客的吃食都已经准备好了。”
“少安结婚用的衣服和被褥都已经备好。”
“少安和秀莲结婚之后,要住的窑洞已经收拾好了,因为潮湿,少安在里面整天的烧火。”
“没等少安去山西接,贺耀宗和秀莲怕给孙家添麻烦,两个人坐车自己就过来了双水村。”
总之就是婚礼按部进班,一切顺利,离过春节已经没有几天,终于到了少安和秀莲结婚的日子。
虽然不流行吹吹打打的,但是人多聚在一起就挺热闹,带上给少安结婚准备的两个暖水壶,王满银一家又是早早的来到了双水村。
虽然是客人,应该王满银一家坐席面的,但是孙家的亲戚不多,只有孙玉亭一家本家亲戚,还帮不上什么大忙,王满银一家自然不能安心的坐着等着吃席单纯的当客人。
兰花过来就开始帮着兰花妈,金俊海婆姨金大婶,贺凤英一起忙活主食油糕和白面馒头。
王满银也只能让猫蛋,狗蛋在院子里面乱跑,帮着做“,打一些下手,做席面。
条件有限肯定做不成正规的黄焖鸡、小酥肉、粉蒸肉、条子肉、带把肘子、梅菜扣肉、四喜丸子、八宝甜饭的“八大碗”,但是现在的农村结婚,能用八碗肉做八个荤菜在哪个农村都不会丢了面子。
金俊文是二队队长金俊武,和被王满银救了一命的金俊斌的大哥,四十多岁不到五十岁的年龄,最有特点的就是开始花白的胡子,也算是双水村的一个能人,箍窑,杀猪,做席等技术活都是一把好手。
家里也算是殷实人家,除了家里有金富,金强这两个二杆子儿子,可以说事事顺心。
“王满银,你也能做席面”
看到王满银来灶台帮忙的金俊文开口问道。
“做席面肯定是做不了,但是烧火打杂的事情可以帮着做一做。”
术业有专攻,只有一头猪的食材,怎么做婚礼的席面,肯定是常做的金俊文更有经验,王满银又不喜欢给别人做厨子,自然选择装不懂。
一个人做这几桌席面,当然不可能是今天一下子做出来,之前都已经处理好的半成品。
这种席面做起来还是很方便的,都处理好之后,一块上蒸笼蒸就好。
尤其现在是冬季,蒸的碗,要比很快就会放凉的炒菜,吃起来要舒服很多。
陆陆续续的亲朋好友就都过来了,孙家这边不多,只有孙玉亭一家,兰花妈这边亲戚还是有一些的,兰花的姨,姨夫,舅舅,妗子,带着各自的孩子也是不少人,娘家亲戚在什么地方来说都是贵客。
孙家的窑洞就这么大,只能一次在前炕头和后炕头摆上两桌招待客人,第一波做席的人,一桌是远道而来的亲戚,这桌讲道理应该包括王满银一家的。
不过兰花忙着帮忙做油糕和白馒头,王满银给孩子弄点吃的之后,就没有跟着坐席,虽然都是兰花的亲戚,但是现在亲戚走动不频繁,王满银并不熟悉。
一波就是双水村的村干部,加上少安在公社做文书的好基友刘根民,还有双水村的半脑壳田二。
遇上这种红白喜事,都少不了田二的身影,各地都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风俗,但是都没有办喜事往外赶人的道理,石圪节这一带就有办喜事,有乞丐上门吃席吉利的说法。
孙玉亭原本应该坐这一桌的,但是做为孙家的自家人,只能充当工作人员,做不了其他的事情,在帮着蒸馒头的人烧火。
村里的亲朋好友,不讲究那么多的,也可以几个人直接在院子里面摆一桌,坐在院子里面人也更多更热闹,热气腾腾的八大碗,配上本地烧酒,就算坐在外面也不会冷。
还有一些人讲究人,三三两两的站在外面聊天,等着坐席,少平和金波两个拿着卷烟支应着。
流水席直接从中午摆到了晚上,在金俊海家待了一天的贺耀宗和秀莲,也是等到了晚上才等到接亲。
婚礼的仪式也很简单,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敬伟人,敬双方父母,夫妻对拜,王满银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下,礼就成了。
没有唱一些革命歌曲,也不怪村民,条件有限,广播都听不到,信天游人人可以来两句,其他就是难为人了,跟不上流行趋势不奇怪。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