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表面上看着很成熟,但是都是被生活给逼迫的。
在孙家的时候,因为是家里的老大,长姐,小小年纪就开始承担生活的重担,要做家务,照顾弟弟妹妹,迫使兰花变的更成熟。
兰花是最大的一个孩子,不是孙家的小儿子可以随便任性,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还想着穿补丁衣服丢不丢面子。
因为王满银能宠着兰花,所以兰花面对着王满银的追求很快就沦陷。
嫁给王满银之后,轻松一段时间之后,很快又生儿育女,成为了一个母亲,由于王满银的不靠谱,兰花只能自己成熟起来,承担起这个家里的责任。
但是兰花实际上才二十多岁,在后世结婚晚的年代,都可以说还是一个孩子。
内心远没有表面的那样成熟,要不然学个自行车也不会这么激动,这么开心。
“满银,你带着两个孩子回屋吧,我把自行车给擦一擦。”
自行车本来就在修车铺不知道放了几天,王满银尘土飞扬的又骑了几十里路,有多脏可想而知。
然后王满银就看到兰花,就像阎埠贵擦自行车一样,把自行车就连辐条都一根一根的擦的干干净净,然后被兰花推到中间的窑洞里面,锁了起来。
看架势也就兰花不懂,要是懂的话,不然怎么样也要给链条上点油。
王满银也没有劝,不只是兰花一个人是这样,自行车在农村就是享受的这个待遇,自行车比人都干净都不夸张。
去了一趟县城之后,王满银生活也就又恢复了平常,只是平时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米家镇。
县城太远,罐子村到米家镇只有去县城的一半距离,还是可以骑着自行车去不去的。
米家镇不愧在旧社会就是繁华通商之地,虽然规模只有原西县城一半大,但是商业要比原西县发达很多。
各种物资不仅丰富,各地特产更是不少,人流量也更大,王满银卖菜自然价格更高也更容易。
“满银,秀莲要走了,在见面都要等到,她和少安两个人成亲的时候了,咱们回去一趟看看吧。”
兰花想回去一趟,王满银自然是不无不可,不缺吃喝,安宁的乡村生活,虽然过起来美滋滋,但是有时候也会有一点无聊。
孙少安和贺秀莲两口子,还真是能够腻歪的,少安去了山西一个多月,秀莲也来了陕西一个多月,就这还是秀莲还是被贺耀宗写信催促,秀莲才准备回去。
现在去双水村就方便了很多,猫蛋坐着自行车大杠上面,兰花抱着狗蛋坐后座,王满银骑着自行车,一路下坡,都不用怎么蹬自行车,十几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双水村。
回罐子村时候的上坡,回来的时候再考虑,到了双水村,已经很少有人议论兰花眼瞎了,嫁给王满银这个二流子就是受苦了。
这都是兰花骑着自行车回来了一趟的原因,就算是二手自行车,村民家里有的也不多,双水村和罐子村一共也就只有几辆自行车。
当然了能买的起的人家还是有一些的,但是农民手里没有一分钱是没有用的,要考虑孩子上学,备点应急金防止意外,孩子大了要结婚,箍窑洞,备彩礼,办酒席。
村民也是整年的出山劳动,都不出几次村,没有自行车票,各种原因造成家里能有一辆自行车,就说明在农村家里过的不差。
想想孙玉厚家里,这么烂的光景,孙少平今年花的钱已经不比王满银买自行车花的少了。
“王满银,自行车骑的挺好啊,我姐种自留地挣的钱,都让你买自行车花了吧”
锤王可能因为准媳妇要走,心情不太好,见到王满银,说起话来都阴阳怪气的,这小舅子欠收拾啊,不是来罐子村求着让王满银帮着做青储的时候了。
“哪里,哪里,自行车骑着是不错,这不十几分钟就过来你们双水村了,要不借给你骑两天。比花钱你可说不着我,家里不是没有比我更能花钱的人”
“满银,你是说我更能花钱我那是结婚要办终身大事,而且还真没花什么钱,我说给老丈人买一套铺盖,买件衣服吧,秀莲都不让,带着秀莲去买结婚时候穿的衣服,秀莲也是捡了便宜的布料扯了一件,死活不愿意多买。”
所以王满银才说,孙少安找了贺秀莲,算是捡着了,一分钱彩礼不要不说,两个人去米家镇置办结婚时候的衣服,其他新媳妇都是只嫌买的布少,把小伙都给逼哭了。
贺秀莲是处处替少安着想,为了省钱自己选了便宜货,想着给少安置办一件像样的衣服。男方非要买,女方非不要,见多识广的售货员都没有见过两个人这样的。
“谁说你花钱了,娶媳妇才给新娘裁一件衣服,你这种人才能花几个钱这一大家子人,论花钱你还真排不上号”
话是给孙少安说,王满银看的是星期天也在家,穿着一身卡叽布做的制服,打扮的跟半个城里人一样的孙少平。
两兄弟对比太明显了,挣钱的一个穿的破衣烂衫,花钱的一个穿齐齐整整的制服。
孙少安要不阴阳怪气王满银乱花钱,王满银都懒得说了。
但是孙少安,对王满银和孙少平两个人玩双标,王满银就忍不住刺挠孙少平了。
还没嫁过来的贺秀莲都知道帮助孙家省钱,孙少平花钱又流水,不顾家等一堆的臭毛病,就是让孙玉厚和孙少安两个人给惯的。
孙少安不是傻子,反而是一个少有精明人,哪里听不明白王满银说的是孙少平:“满银,少平还是一个学生,现在任务是学习,我挣的钱愿意给他花。”
“那就不要多说了,你姐兰花种自留地挣的钱,也愿意让我买自行车,你不信你问你姐去”
王满银还是看着羞的满脸通红的孙少平说,孙少平羞肯定是羞的,但是肯定不后悔花那些钱。
这样事情不用问,孙少安都知道兰花会偏袒王满银,就算都其他人都觉得王满银不好,兰花都觉得王满银好,无原则站王满银这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