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青山市最好的私立初中,这是青山唯一一个需要考试才能进的初中,能在这个学校上学的,要么成绩极好,要么家里关系背景够深,因为除了走成绩进入这个学校之外,托关系,花钱也能进。
这便是前世程立学在此上了三年的学校。
英杰学校外有一家名为富贵的小饭店,由于暑假的关系,这个靠着学生保持营收的小饭店在此刻并没有多少人,程立学坐车赶到这里后,跟相熟的老板娘打了声招呼,然后走了进去。
整个富贵饭店里,就只有一桌有人,程立学走过去,在一个空位上坐了下来。
“嗨,好久不见。”程立学看着眼前几个多年不见的好友笑道。
按前世来说的话,确实有段时间没见了。
“我还真以为学哥你走了就再也见不到了呢。”张欢道。
“嗨个屁啊,学哥,年前不是说好了下学期还会回来上的吗你这倒好,一去直接不复返了。”陈行道。
“学哥,你这次来不会是打算跟我们告别,不再继续上了吧”李文波问道。
李文波这句话说完,所有人都向程立学看了过来。
“上,怎么不上,不上学干嘛去”程立学笑道。
“只要学哥你想上就行,我跟我爸说一声,看能不能把学哥你弄二中去,我爸跟二波道。
“找什么关系,难道我就不能凭实力进一中”程立学将眼前的一瓶啤酒打开,笑着问道。
“学哥你说这话你自己信吗”陈行翻了个白眼。
“学哥你昨天说好了两点就到了,现在迟到了你得先罚一瓶酒才行。”李文波道。
“你看我这不都打开了吗”程立学对着酒瓶,直接先吹了一瓶。
这三个朋友,是为数不多与程立学玩的极好的,李文波比程立学小一岁,学习成绩极好,在初中时一直跟在程立学后面,两人从小学到初中,都是一个学校,一个班级。
三个人,干了十几瓶脾气,吃完饭程立学起身要付账时,被陈行与张欢拦了下来,然后李文波主动将账给付了,几人谁不知道现在程立学家里有多困难,与他在一起吃饭又怎么可能会让程立学去付账。
走出这家以前经常聚在一起的富贵小饭店后,夕阳已经渐渐地落了下来。
几人勾肩搭背,毫无目的的压起了马路。
“学哥,晚上要不住我那吧,我那有地方住。”陈行给程立学递了根烟。
“不了,我打算租个房子,这样高中也不用去住宿了。”程立学将烟接过来道。
“要是缺钱的话,跟弟兄们说啊”张欢道。
几人都知道程立学的自尊心很强,因此都没有说出主动要借钱给他的话。
“行,要是真缺钱,肯定问你们要。”程立学笑道。
其实这句话程立学在前世也跟他们说过许多遍,只是也只是说说,即便最困难时也没有向他们张过口。
几人蹲在马路边,像个二流子一样看起了那些穿着职业装,腿上套着丝袜的下班族。
见到脸蛋漂亮的,张欢还对着人吹了声口哨。
程立学笑了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青春嘛,本就是这样的。
将抽完的烟扔进垃圾桶内,几人依在了马路边的栏杆上
“学哥,还记得白徵羽吗”陈行忽然道。
“嗯。”程立学往前面前川流不息的汽车点了点头。
怎么会忘记她呢。
“这次中考,我跟她在一个考场,我问了才知道,她初三上学期退学后去了文思中学,学哥,今年我们青山市的網
“都是同学,没跟她说句话吗”张欢问道。
“谁敢啊她那么冷。”陈行说完后又道:“不过一年多没见,比之前更要漂亮了。”
“诶,真不知道好好地她初三的时候为什么要退学,整个英杰少了白徵羽,倒是少了很多乐趣呢,以前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学哥一起偷偷去他们教室看她了。”张欢道。
“我们倒还好,我们班主任应该才是做难受的,一个好好的中考状元,从她手里溜走了,你没看当时白徵羽要退学时那老太婆的那个表情,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如丧考妣啊”陈行道。
为什么在初三上半学期的时候会退学吗
程立学的记忆回到了许多年前。
那时候英杰有很多人喜欢那个在考试时喜欢用笔转着头发的清冷女孩儿,他也不例外,但就是胆大如他,也不敢去跟她表白,只敢傻傻地在她面前做些以为能引起她注意能让她会觉得很酷的事情,事实上因为白徵羽留了一年级比他们大一岁内心又比较成熟的关系,他们这些自以为很酷的耍帅,在人家眼里别提多幼稚了。
程立学一直以为初中最幸运的事情是跟白徵羽一个班,但最不幸的却也是如此,初三刚开学没多久,班主任周燕让闲的没事跟女生在班里打闹的程立学去寝室将她刚改完的试卷拿回来。
结果程立学刚推开他们班女生宿舍的门,就看到白徵羽正好在换衣服。
英杰的宿舍里是不只住着学生的,包括班级的代课老师,也都跟学生一样住在学校的宿舍里。
因为教师工资本就不高,如果再在外面租个房子,是赚不到什么钱的。
这也算是英杰给老师的福利,而且每个宿舍有个老师在,宿舍也好管一些。
然后,那个在程立学记忆里从来没见过哭的班长,第一次哭了起来。
程立学不知所措,慌忙逃出了寝室。
这件事发生过后的第二天,白徵羽就退学了。
白徵羽的退学,引起了学校里的轩然大波。
但至于原因,除了程立学,谁都不知道。
这个秘密,程立学藏在了心里许多年,一直到多年后春风的发布。
再次见到白徵羽,便是重生前的那场春风庆功宴。
白徵羽是电影春风主题曲春风春雨的演唱人。
而那首春风春雨的歌词,正是程立学所写。
这也是为什么,程立学会在那场庆功宴喝那多酒的原因。
因为初恋不是深埋心里最老的苦酒,暗恋才是。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