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程立学送回家之后,林初恩也撑着伞走回了家。
据天气预报所说,这场雨将会持续两天,因此夜间即便小了,也沥沥淅淅地下了一夜。
而到了清晨,雨势又渐渐大了起来。
清晨,林初恩如约而至。
还在刷着牙的程立学见到打着伞的林初恩微微一愣。
这才六点,她起的可真早。
依旧是粉红色的t恤,下身是修身牛仔裤,脚上穿着穿着一双人字拖鞋。
因为下雨的关系,原先白嫩的脚踝处还沾到了一些泥水。
牛仔裤脚被她挽上去了一些,露出了半截如白藕般的小腿。
马尾后束,额前的一些发丝沾了些丝雨水,贴在了她那白皙柔嫩地俏脸上。
粉红色的体恤以及灰色的牛仔裤将女孩青春姣好的曲线展现的淋漓尽致。
大雨,江南,林初恩穿着拖鞋持着伞站在0幕,让后世的程立学记了许多年。
有些女孩,不需要浓妆艳抹,不需要锦衣华服,即便是一身素雅,半身泥土,也能让人记忆深刻。
不知不觉半年已过,林初恩也长大了不少啊
每个人,都在成长。
看着程立学上下打量的目光,林初恩俏脸一红,道:“吃饭了。”
“哦。”程立学收回目光,从她手中接过伞,去她家吃了早饭。
雨还在下,山路都已经成了泥路,车子是不能骑了,两人准备下山打车去镇上。
林初恩将自己的书包背上,然后跟程立学来到了他家。
家里没伞,林初恩家里也就一把伞,所以两人只能一起撑伞下山。
程立学将自己的东西收好,将门给锁上,然后背着书包打着伞,两人一起向着山下走去。
山高路滑,程立学不顾林初恩的反对,将她的小手握在了手中。
林初恩几次挣脱都无法睁开,只能羞红着脸任由他牵着。
只是两只手掌贴在一起互相传递的温暖,都让这对儿男女心里一悸。
前几次牵手,时间都很短,彼此都无法仔细的感受什么。
只是这一次不同,山路本就难走,又是风雨天,比平时慢了好几倍。
似乎能感受到对方脉搏的跳动声,这种异样的感觉,让林初恩面红耳赤。
“我们,只是同学。”她抬起头,认真地说道。
“是,只是同学。”程立学笑着回道。
随即,二人各自无话。
世上要论柔,鲜有地方能比得过江南的女子。
林初恩的手白白嫩嫩,又柔又软,握的时间久了,程立学难掩心中悸动,在她手心处捏了捏。
“你。”林初恩一张俏脸红成了柿子,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程立学脸上古井无波,继续牵着她的手向前走去。
在即将走上公路的山路里,是有一段地势比较低的低势路的。
这里,也因为下雨而集满了大量的水。
程立学穿着拖鞋短裤,倒是能过,只是林初恩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灰色的牛仔裤,即便是裤管已经往上卷了一些,但也根本不够。
她只有两套衣服的,穿一套洗一套,只是昨天那套来他们家时间摔倒了粘上了不少的泥,这又下了一夜的雨,根本没法去洗,因为洗也干不了,林初恩身上这条裤子要是再脏了,那就真的只能继续穿着条脏裤子了。
想了想,程立学把伞递给她,然后将她给拦腰抱了起来。
背是抱轻松点,只是以林初恩的脸皮,是肯定不会让他背的。
因此没等她反应过来,程立学便将先她给抱了起来。
“别乱动了,不想我们两人都栽在泥水里,就老老实实让我抱着。”程立学道。
“你,你这是在耍流氓。”林初恩俏脸通红地挣扎道。
“我又不喜欢你,你不能抱我。”林初恩道。
程立学停了下来,看着怀里女孩那俏丽因为害羞而娇艳的脸蛋,道:“再乱动我亲你信不信”
望着程立学那狭长漆黑的眸子,林初恩委屈地皱了皱鼻子,不敢动了。
只是刚刚被程立学抱起挣扎时,她脚趾没夹紧拖鞋,右脚上的一只拖鞋掉进了水中。
“我,我的鞋子。”林初恩道。
程立学往她脚丫上看了看,发现她沾了些泥的脚上掉了只鞋子,再往水里看去,正飘在不远处的水上。
只是双手抱她,两人又在水中,此时是肯定无法去捡鞋子的。
“先过去,等过去了我回来帮你捡。”程立学道。
“要是没有了,我怎么办”林初恩有些担忧地问道。
“没有我给你再买一双。”程立学没好气的道。
一双拖鞋才值几个钱,这几个月父母每个月都会给他打二百块钱。
其实吃睡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是花不了这么多钱的,只上网吃饭的话,每个月一百块就够了。
只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程立学每个月只花八十,去掉买衣服什么的,这个五个月下来,还剩了四五百块。
抱着她来到公路旁,程立学将她放了下来。
08年的镇上公交,是没有什么公交站台的,每个大的路口,就算是一站。
程立学返回去,将她的鞋子捡了起来。
林初恩穿上鞋,两人用洼里的雨水洗了洗脚上以及鞋子上的泥。
被程立学抱着放下后,林初恩就一直低着头,沉默着没有说话。
程立学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他认为这样做是对的。
只是程立学不知道的是,在0个女子意味着什么。
林初恩不是后世那些大都市里进过许多酒吧,见过许多世面早已不再单纯的成熟女孩儿。
她才十六岁,初恋,初吻,都还在。
在没遇到程立学之前,甚至她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都还在。
被程立学这般横行霸道的突然夺去了这么多东西,又怎会不气恼。
奶奶说她长的很漂亮,妈妈也说她长的很漂亮,芸姐姐,身边周围的人都会夸赞她的相貌。
她胆小怯懦,却对自己的相貌非常自信。
因此,她才害怕。
因为她觉得时间长了,程立学一定会喜欢自己的。
只是一旦恋爱,刚好起来的学习肯定会受到影响,所以不论如何,她都不能在学生时代跟人谈朋友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