汁湘沉默不言,张旭光摇了摇头也不再多说。
汁湘不说话很明显是不想让他那个弟弟过来,毕竟就算过来了也是家奴,哪里比得上书童的地位高,万一以后要是扶正了呢
很多书童都是在日后公子掌权成为家族之后升为管家,汁湘很明显也在做着这样的美梦。
如此的话张旭光也懒得继续管,美梦就美梦吧,到时候有她哭的时候,张旭光可记得汁湘那个弟弟很快就在权力的斗争中成为一件牺牲品,死的老惨了。
看到张旭光锻炼完毕周明也指挥着下人送上来食物。
不多,但也精致。
一碗胡羹,两张髓饼,一碟五味脯。
南北朝时期胡汉交融,虽然这个世界并不是什么胡人,但毕竟是架空的世界,很多东西都似是而非。
胡羹,目前宫中最流行的一种美食,羊肋三公斤,加羊肉二公斤,水四升,煮熟,肥肋骨抽掉,切肉成块,加葱头五百克,芫荽五百克,并安石榴汁数合调味。
髓饼,用骨髓油同蜂蜜和面粉制成薄饼,放在烧饼炉中炕熟。饼肥美,可久贮,像南方的火烧。
五味脯,做五味脯一般在农历二月和九、十月间;牛、羊、獐、鹿、猪肉都可以做,可以切成条子,也可切成长片,但要顺着肉纹切。把肉上的骨头捶碎煮成骨汁,掠去浮沫,放入豆豉再煮,至色足味浓,漉去滓下盐,切细葱白捣成浆汁,加上花椒末、桔皮和生姜末,将肉脯浸入鲜汁中,用手搓揉,使其入味。片脯浸三个昼夜取出,条脯须尝一下是否入味,再决定何时取出。取出后用细绳穿挂在屋北檐下阴干。条脯到半湿时,反复用手捏紧实。脯制成后放到宽大清洁的库中,用纸袋笼裹悬挂好,冬天做,夏天吃。jujiáy
三样早餐看似简单但其中的奢侈之风却无人能及,要知道这可不是现代,这是距离现在1500多年前的朝代,物资极度缺乏的时代,平民百姓一天吃两顿饭,每顿饭有个窝窝头,都已经是地主之家了。
在看贵族的一顿早餐,面粉,蜂蜜,羊肉,鹿肉,牛肉
小小的三样早餐数十辆银子,足以让一个平民之家吃上半年,足以见其奢侈。
不过嘛,奢侈是奢侈到自己身上,张旭光毕竟只是一个过客,大同社会还是交给其他人吧。
自己现在可是长安城出了名的穷的只剩钱了,要是再不奢侈点实在是对不起这个称号。
张旭光一脸舒爽的吃着早餐,唯一可惜的就是没有辣椒,虽然有这个时代特制的一种佐料但还是欠缺灵魂。
“公子,刘夫子来了。”
“快请。”
不多时一个气质儒雅,身形消瘦,看起来40多岁的男子走了进来,身上的衣衫虽然干净整洁,但却洗得有些发白,可以看出家境并不怎么好,一撮山羊胡随着走动不断跳动。
张旭光齐身行礼道:“见过夫子。”
刘夫子也同样回礼:“拜见公子。”
“周明,再上一份同样的吃食给夫子。”张旭光吩咐道。
刘夫子也没有多做客套,这半个月基本上每日都是如此,也心安理得的坐下来享受美食。
“周管家,这个刘夫子是谁”荆小个破落户罢了,人品不怎么样,不过写了一手好字,被公子邀请到府中教学。”周明解释道。
周明说刘夫子人品不怎么样,也没说错,此人也算是寒门之家,所谓的寒门可不是贫家子弟,而是没落贵族,就是再没落也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所能相比。
对于这种门庭有点志向的都会想办法振兴门楣,奈何这位刘夫子崇尚的是魏晋雅士,就是像竹林七贤那种神经病,喜欢喝酒吃五石散,待到药效发作后浑身燥热脱衣服裸奔的那种。
如此就算有万贯家财也经不得这样败,很快家底见空,一家老小都跟着他喝西北风。
当然此人也是有优点的,那就是写的一手好字,一手行楷古朴厚实,易态跌宕,都说字如其人,可这两者之间的差距确实有点大。
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随之出现的是佛、道之学勃然兴盛。佛、道的宣传方法是以写经为一大功德。尤其是佛教文学,凡新建寺塔、塑造佛像,必延聘文学之士,撰写文章以纪其事。或凿石以作碑碣,或就天然岩壁摩崖刻写,一时间,从汉代风行的立碑时尚,转向佛学的建寺造塔、立碑刻石。四海之内虽战乱不止,造像求长生的心理却更加炽烈,刻石佛记文字漫山遍谷,不下数千万。魏碑应运而生。
魏碑书法笔划严谨、朴厚灵动,丰腴不失于板刻,上承汉隶,下开唐楷,兼有隶楷两体之神韵。它的书法艺术是在汉隶和晋楷的基础上发展演化而来的,堪称汉碑中的上品。古今书家对此碑都给予最高评价,可谓汉碑集成之碑。
比较著名的就有我们所熟知的摩崖石刻,摩崖为北朝书法的又一奇观,在山崖岩石上刻下的书迹称为“摩崖”。其中著名的有石门铭、云峰山刻石、泰山经石峪金刚经等。
张旭光还专门去观看过,踏印起来比较麻烦,直接用手机拍照,手机里储存了大量的摩崖石刻的照片。
魏碑书法是楷书的一种,魏楷和晋朝楷书、唐朝楷书并称三大楷书字体。魏碑书法中表现出是由隶书向典型的楷书发展过程中的一些过渡因素。后,魏碑书法经过标准化成为“魏体”字,成为现在最常用的汉字印刷字体之一。
刘夫子擅长的就是行楷,后被张旭光知晓就邀请到家中来教自己。
字这种东西不是看看就能会的,不然的话电脑上一搜大量的字帖都能跳出来,也没见什么人能够直追王羲之。
什么是单钩如何悬腕怎样按提
没有人教导的话就是两眼一抹黑,更不用说深得书法三昧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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