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回来啦有喜欢的小孩子了吗”店里唯一的员工王芳看见肖时初回来,顿时兴致勃勃地询问,她是知道自己的老板想去收养一个孩子的。
肖时初摇了摇头:“我想了想,决定还是不收养了,收养一个孩子那就要对她的一切都负责,这责任太重大,我怕我做不好。”
王芳听了,顿时点头道:“是的,想要养好一個孩子可不容易,花费的精力和钱财都不可能少。要我说啊,老板,你要是觉得家里太安静,那还不如养只宠物呢,宠物也能陪你,负担也没有养孩子这么重,但乐趣却一点儿都不少。”
肖时初听了,眼睛一亮,说:“你说得对,收养孩子不如养宠物。”
原主的父母早早就去世,原本有一个已经谈婚论嫁的男朋友,但在婚检的时候,原主被检查出没有生育能力,于是男朋友立马就甩了她,转身娶了别人。
原主大受打击,后来也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再找男朋友,等到了三十岁之后,渐渐觉得孤单,就冒出了收养孩子的想法,所以今天才会去孤儿院。
“那老板,你想养猫还是养狗啊”王芳兴奋地问,“我觉得养狗好一点,狗狗很粘人,还能看家护院;猫的话很骄傲,说不甩你就不甩你。”
肖时初想了想,说:“这个我还没考虑清楚,不过我觉得猫有猫的好处,狗有狗的好处,养什么都不错。”
“那就看你自己喜欢了。”王芳说着,门口就来了一个客人,她便连忙招呼客人去了。
肖时初见现在没什么客人,王芳一个人能照顾得来,于是便提前下班回了家。
不过她还没有回去,就在家附近的一条小巷的垃圾箱里看到了一个被破旧衣服裹着的刚出生的婴儿,婴儿还活着,只是哭声有气无力,断断续续,让人听了会以为他下一刻就毫无声息了。
肖时初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看到一个弃婴,她不能见死不救,于是只能把弃婴从垃圾桶里捡了出来,走出巷子,让过路的人帮忙报个警。
如今这时代手机还是奢侈品,普通人根本买不起,原主虽然是个服装店老板,但刚买了房子,也买不起昂贵的手机,所以无法用手机报警。
路过的人听肖时初说捡到了孩子之后,也二话不说去最近的警局报警了。
十多分钟后,警察赶来,了解了现场情况,又问了肖时初一些问题,就叫救护车把孩子送到医院检查去了。
这年头监控还没有普及,想要找到丢弃婴儿的人非常困难,实际上,如果肖时初不是说自己刚从店里回来,有店员为证,警察都可能怀疑这婴儿是她生的,也是她想要抛弃的,只是后来可能反悔了,才作罢。
肖时初可不知道自己险些成了抛弃婴儿的无良母亲,当然了,如果她知道自己被怀疑,那直接拿出当初原主婚检时没有生育能力的证据给警察看就能轻松摆脱嫌疑了。
弃婴是个男孩,患有比较严重的心脏病,这大概就是他被抛弃的原因了,毕竟这年头抛弃女婴的很多,但男婴却很少,除非是身体有严重问题,家里没钱医治才会抛弃。
肖时初把婴儿送去了医院,跟警察说一声,就直接离开了,反正她尽了报警和救助的义务,可没有要留下来照顾这男婴的义务。
却没想到,过了几天之后,就有警察打电话到服装店找肖时初,询问她有没有收养那个被遗弃男婴的意愿。
肖时初连忙拒绝:“不,我没有收养他的意愿,而且以我现在的收入水平,没办法医治好他的心脏病。警察同志,你还是找一家更殷实的家庭收养他吧。”
警察同志在那边叹了口气,说:“他现在心脏病还不是很严重,只要照顾得好,吃些药保守治疗也能让他活得很久。而且我们了解到肖小姐你前段时间还到孤儿院去了,有收养孩子的意愿,我们想着,你与其收养那些好几岁,有了记忆的孩子,还不如收养一个不懂事的婴儿,这样以后他也能把你当成亲生母亲至于他的心脏病,现在的医学技术还不够发达,但等到几年、十几年之后可能他的心脏病就很容易治了,你不用太担心啊。”
肖时初却很坚定地拒绝:“警察同志,其实我已经放弃了收养孩子的情况,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心脏病。我如今只有自己一个人,家里父母都已经去世,还有一家服装店需要打理,根本没时间照顾一个婴儿,更何况是需要仔细照顾的病弱孩子,如果我收养了他,却又没办法给他精心的照顾,那岂不会害了他所以警察同志,你还是另找他人吧。”
警察没办法,见肖时初拒绝得那么坚定,只好另外给孩子找养父母了。
王芳在一旁听着肖时初跟警察的谈话,眼睛亮晶晶,好奇极了,问肖时初:“老板,我听着似乎是警察想让你收养孩子是什么样的孩子啊”
“我前几天在家附近的小巷垃圾桶捡了一个弃婴,警察没找到他的父母,又不忍心把他送到孤儿院去,就想问问我要不要收养。”肖时初说道,这年头收养孩子的条件还不是很完善,法律也没有给出很详细的规定,因此现在收养孩子比后世容易得多。
“天啊,居然被扔到垃圾桶里什么样的父母这么狠心呀如果不想要孩子,把孩子放到大街上也好啊,起码会被人发现,放到垃圾桶里,那就是诚心不让孩子活下去了。”王芳震惊地说道。
“是啊,如果我那天不是偶尔经过,不是耳朵够灵,听见了婴儿细弱的哭声,那他就死了。”肖时初脸色有点冷地说道,“那孩子有心脏病,可能他父母觉得他肯定活不下来了吧。”
“心够狠的,自己的孩子就算病了也要想方设法去救啊,怎么就扔了呢。”王芳愤愤地说道,“要是知道是谁丢的,得抓他们去坐牢才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